今天晚上住卓蘭的十七號草堂,是可樂許快手快腳訂到的,不過因為四人房已滿,所以只好住兩人房加床,而可憐的可樂許因為不合群沒有跟去金門找風獅爺,因此馬上被金門雙俠踢到床下去睡舖床,而且地板沒有掃得很乾淨,還看到不少灰塵飛啊飛的,真是委屈可樂了。

話說,雖早就知道十七號草堂是吃素的,三人原本打算下山去覓食,但看在用餐環境不錯的份上,決定留下來用餐,沒想到,我們真的高估了自己,因為東西雖不難吃,但沒有肉、沒有肉、沒有肉啊!我們就是六根不清靜的人啊,硬要裝清高真的裝不來,三個人用過吃得飽但是唏噓的晚餐,決定落入凡間去當凡夫俗子,購買宵夜的最佳良伴,鹹酥雞等我,我們來了~

抵達市區心滿意足的買了鹹酥雞,因為不想把肉拿到十七號草堂污染佛門清靜之地,因此三人還很有公德心的說要把鹹酥雞帶去老闆介紹的賞夜景涼亭,一邊喀肉、一邊看夜景,就在楊小禎把車停好,三人步下車的剎那間,菜桃桂忍不住在心裡喊著:「也太偏僻了吧!」,果然,整個涼亭烏漆嘛黑,二樓只有兩個人在聊天,我們本來覺得夜景也太濫了,說不定到二樓去看比較精采,沒想到二樓不但被霸佔,且景色也沒有更優,於是三人想說,不然一樓也勉強可以啦!沒想到挑好位置正要坐定,挖哩咧,正前方竟然是夜總會,說時遲那時快,三人不約而同的說:「我們回去吃好了。」只差沒有小跑步起來,三個人以看似平靜,實際卻波濤洶湧的複雜心情回到十七號草堂,偷偷摸摸的偷渡鹹酥雞回房…

  唉!沒想到吃個肉,鬼神都不能見容,我們是有那麼罪孽深重嗎?!而且更糟糕的是,鹹酥雞還真是不給面子的難吃,厚~卓蘭,我對你真失望。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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